心理学家劳伦斯·柯尔伯格在1963年发表过一篇经典的论文,研究道德准则的生成过程,提出人的道德标准的形成要经历六个阶段。
第一阶段
小孩子是以行为的后果作为是非的标准,判断一件事是对是错,取决于做了这件事之后是会被奖励还是被责打;
第二阶段
自我中心开始形成,判断是非的依据就是单纯的个人好恶。这两个阶段被称为“前道德水平”;
第三阶段
小孩子开始重视别人的态度和利益了,知道了能让别人高兴的事也是好事,尽管这件事情不一定对自己有利;
第四阶段
有了责任和义务的意识,乐于维护现有的社会秩序和法律规范,认为凡是遵纪守法的行为都是好的。这两个阶段被称为“遵从习俗角色的道德水平”;
《悲惨世界》里的沙威看来就停滞于这个阶段,没能继续发育下去。
第五阶段
承认这社会上既有合法而不合情理的事,也有合情合理而不合法的事,至少某些法律比另外一些法律更好,遇到冲突的时候不妨遵循某种特定的程序寻求对法律的一些改善;
沙威如果能把道德水平发育到第五个阶段,对冉·阿让就不会那么紧逼不舍。我们普通人比沙威强一点,但也只能达到第五阶段。
第六阶段
良知完全凌驾于任何社会习俗与法律法规之上,柯尔伯格认为只有一些为人,比如圣雄甘地、马丁路德金,道德感才发展到了这一阶段。
这两个阶段(第五阶段,第六阶段)被称为“自我接受准则的道德水平”,是人类道德标准发展的顶点。
并且,这六个发展阶段是不可能被跨越的,也就是说,一个正处于第一阶段的小孩,无论你怎么教育他,他也不可能不经由第二阶段而直接跨入第三阶段。
这六个阶段分别都是独一无二的道德推理方式,而不是小孩子在一步步地加深着对成年人道德观念的理解。
最新评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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